来源:昆明市工信委作者:时间:2018-03-22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昆政发〔2017〕1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提振企业投资信心,现就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第一批)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一)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专项(申报主体填报附件1、2,县区汇总填报附件2)
1.按照“4+4”产业划分,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工业和信息化投资统计且完成投资2500万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化(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工业和信息化投资统计且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化工、冶金、非烟轻工、烟草及配套项目(不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业)。
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确定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3.申报主体应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度良好,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二)投资亿元新开工、竣工项目投资补助专项(县区汇总填报附件3)
1.对认定为2017年下半年投资亿元以上的新开工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给予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2.对认定为2017年下半年投资亿元以上的竣工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给予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3.申报主体为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园区由所在地工信部门汇总行文申报)。
(三)支持重点
1.列入省、市十三五规划及年度重点产业项目库的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实施后能产生显著拉动作用,新增产值及利税贡献较大的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项目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18年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第一批)由各开发区、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主管部门、财政局负责组织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进行审核;市统计局负责核实项目投资入统数据。补助项目及补助资金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核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开发区(园)区、县(市)区高度重视,向企业广泛、深入宣传“稳增长、促投资”政策,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鼓励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投资进度,全力完成年度工业和信息化投资目标任务。
(二)请各开发区(园)区、县(市)区认真组织补助申报工作,对项目投资入统、建设履约情况严格把关,如入统企业项目有重大变动需认真审核,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发挥实效,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
(三)请各开发(园)区、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开发(园)区、县(市)区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第一批)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开发(园)区、县(市)区2017年下半年亿元开竣工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18年3月27日前将纸质请示文件(1份)、3个附件(各1份、印章齐全)及电子文档报市工信委投资管理处。附件可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栏内下载。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投资管理处 崔浩 63131197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艾迪 63544161
报送邮箱:kmsgxwtzc@126.com
附件:
1. 昆明市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第一批)申报表
2. 开发(园)区、县(市)区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第一批)申报汇总表
3. 开发(园)区、县(市)区2017年下半年亿元开竣工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补助申报汇总表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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