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作者:时间:2016-01-28
有关州(市)科技局,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6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核查
为确保产品关键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一致,请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对本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进行自查,根据公司实际填写附件1《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情况统计表》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月29日下午5:00前将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二、新能源汽车用户车辆运行使用情况核查
请相关州(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新能源汽车用户车辆实际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认真逐项填写附件2《新能源汽车用户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2月1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各企业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可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二)各部门、各企业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国家四部委。
(三)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杨伟辉
电话:63133814,63160665(传真)
电子邮箱:whyangsky@163.com
附件:1. 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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